经呼和浩特市体育局批准,呼和浩特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决定以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的方式租赁呼和浩特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体育场的公房中8间(套)原承租方租赁合同到期及即将到期的房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房屋情况详见“附件:呼和浩特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体育场拟招租公房基本情况”,房屋面积以房屋资产评估报告面积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竞租。
三、有意租赁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期间工作日9时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东路86号呼和浩特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体育场三楼办公室报名。
四、招租条件:参与竞租者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经营有噪音、污染、危险品项目规定的行业。
五、有意竞租者可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
六、本次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租人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交易价,原租赁人在竞价相同的基础上享有优先续租权。
七、本次公开租赁公告、房屋概况等如有变更或补充,以原发布渠道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体育场3楼(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东路86号)
联系人:王轲盟
联系电话:0471—6928653;13347122404
附件
呼和浩特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体育场拟招租公房基本情况
房屋位置 |
面积 |
房屋用途 |
租赁年限 |
起始交易价 |
竞价递增最小幅度 |
租金缴纳时限 |
备注 |
呼和浩特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体育场19号商铺(SH019) |
35.74㎡ |
商业用房 |
3 |
4174元/年 |
100元 |
自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缴清本年度租金,其余年份租金在每年合同订立日期前30日内缴清,否则视为放弃租赁或解除租赁合同。 |
原贡茶商铺 |
呼和浩特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体育场40号商铺(SH040) |
145.08㎡ |
商业用房 |
3 |
47659元/年 |
500元 |
原14号门二楼外卖 | |
呼和浩特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体育场42号商铺(SH042) |
129.45㎡ |
商业用房 |
3 |
56699元/年 |
500元 |
原菲零茶吧商铺 | |
呼和浩特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体育场46号商铺(SH046) |
54.16㎡ |
商业用房 |
3 |
36176元/年 |
500元 |
原北方家具配件商铺 | |
呼和浩特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体育场51号商铺(SH051) |
93㎡ |
商业用房 |
3 |
55330元/年 |
500元 |
原梦幻新娘商铺 | |
呼和浩特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体育场53号商铺(SH053) |
179㎡ |
商业用房 |
3 |
101923元/年 |
500元 |
原金岁童年商铺 | |
呼和浩特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体育场55号商铺(SH055) |
151.62㎡ |
商业用房 |
3 |
86332元/年 |
500元 |
现红太阳地毯商铺,原承租方租赁合同2024年11月11日到期,新承租方需于2024年11月12日起租。 | |
呼和浩特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体育场56号商铺(SH056) |
56.36㎡ |
商业用房 |
3 |
18240元/年 |
500元 |
现东升地毯商铺,原承租方租赁合同2024年11月11日到期,新承租方需于2024年11月12日起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