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部分岗位实操)、资格复审等环节,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
护理岗(专业技术岗位)2人:
张静女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护理专业
李娟 女 内蒙古自治区医院附属卫校 护理专业
财务岗(专业技术岗位)1人:
张旭娇 女 内蒙古财经大学 税务专业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4日—12月10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
受理部门:呼和浩特市体育局机关纪委;
受理地址:呼和浩特市体育局625房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受理电话:0471-3318018。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可通过来函、来电等方式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本公示由呼和浩特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