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呼和浩特市体育健身、体育培训市场秩序,化解体育领域预付式消费退费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首府体育产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呼和浩特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合同范本)》(以下简称 “合同范本”),现予以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范本适用于本市向消费者提供健身服务指导的健身房、各类体育健身场(馆)等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体育健身预付费服务交易,向消费者收取预付款时,供参照使用。
二、合同范本主要明确了体育健身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一步细化了服务内容,设立合同履约保障措施,对双方的违约责任、合同变更解除、退费方式、争议处理等内容作了明确约定。
三、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合同范本宣传,合同范本电子版可在呼和浩特市体育局官网(http://tyj.huhhot.gov.cn/)、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cjgj.huhhot.gov.cn/)免费下载。
四、合同范本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呼和浩特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合同范本)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