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呼和浩特市体育局部门
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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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一、主要职能、职责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贯彻党中央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贯彻执行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规则、办法,并组织实施。
2.研究市体育事业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3.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监督管理体育竞赛活动和反兴奋剂工作。
5.负责牵头承办参加国际、国内、 自治区重大比赛,主办全市综合性体育比赛。管理全市性比赛和裁判员队伍。积极开展对外育合作与交流。
6.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监督指导学校体育工作。
7.研究拟订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指导完善体育产业布局。负责培育管理体育市场。监督管理体育经营活动,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工作的监督管理。
8.组织指导体育文化、宣传教育、科研和安全工作,管理指导全市性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
9.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11.有关职责分工。市体育局承担体育工作相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负责体育工作相关事项的审批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详细情况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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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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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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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呼和浩特市体育运动学校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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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呼和浩特市足球运动及体育发展 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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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呼和浩特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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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呼和浩特体育中心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三、202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5年,我市体育工作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体育局及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将体育发展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和呼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们聚焦全民健身普及、竞技水平提升、体教融合深化、体育产业培育及体育文化弘扬等重点任务,统筹推进、狠抓落实,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为“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画上圆满句号,也为在新起点上推动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一)全民健身设施持续夯实,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2025年,我市群众体育事业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呼和浩特市体育局,新城区、赛罕区、玉泉区文体旅游广电局获“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3名个人获“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称号。
健身设施与服务同步优化。全年建设完成3处健身步道、1处骑行绿道和4个百姓健身房,完成50套健身路径;推进青城公园、呼和浩特市植物园等体育设施智能化改造,打造4个体育生活化社区,助力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建设。下沉科学健身指导,建设8个健身指导站,开展150余场指导活动,惠及6000余人次。体医融合成效显著,乒羽网保馆体医门诊开展诊疗康复超万人次。全民健身赛事全域覆盖。全民健身品牌赛事体系逐步健全,常态化开展“五个一万”、“健康正出发 周末动起来”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健康快车进社区、呼和浩特市干部职工运动会、呼和浩特市全民篮球赛等全民健身赛事,旗县区群众性赛事各具特色,新城区敕勒川草原半程马拉松连续举办三届,将草原特色风光融于赛道一线,和林格尔县以奥威马镇为载体,打造“草原马文化节”、“青少年马术研学营”等特色IP。冰雪赛事点燃消费热潮。成功承办第十二届全国大众冰雪季(内蒙古分会场)启动仪式,同步启幕呼和浩特市第六届冰雪运动季,联合教育部门向全市中小学生发放10万张冰雪体验券,推行所有冰雪项目低收费开放政策,同时打造58项群众冰雪赛事活动,开放5个室内冰场,建成29处冰雪场地,构建起“赛事引领、场地支撑、全民参与”的冰雪氛围。特别是土默特左旗哈素海第四届冬捕节和托克托县观黄河流凌冬季冰雪活动,是我市“冷资源”转化“热经济”的生动实践。
(二)竞技体育成果丰硕,竞争实力实现新跨越
高水平赛事量质齐升。举办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约100项(国际级14项、国家级25项、自治区级14项、市级47项)。其中,亚足联女子五人制足球亚洲杯决赛,是我市近年来举办级别、档次最高的洲际足球赛事;同时高质量承办ITF国际网球大师赛MT400、亚洲U18七人制橄榄球锦标赛、“一带一路”中俄蒙系列对抗赛、WBC国际女子拳击争霸赛、2024-2025赛季全国短道速滑冠军赛、2025年全国体育传统学校游泳联赛、CFA中国之队·U16国际足球邀请赛、中国速度赛马公开赛和2025呼和浩特铁人三项锦标赛暨沿黄城市(呼和浩特)铁人三项赛等各级各类重点赛事。竞技体育成绩斐然。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组队参加全国第十二届残运会暨第九届特奥会并取得优异成绩,梁永彬斩获双金创造历史。呼市籍运动员韩梅在哈尔滨亚冬会获3金2银;赵丹在钢架雪车世界杯上实现雪上项目历史突破;青达嘎在全国“十五运”蝉联柔道男子73公斤级冠军;布日都在第76届保加利亚国际拳击邀请赛获女子81公斤级金牌。此外,内蒙古共有4名运动员入选米兰冬奥会阵容,其中包括我市的韩梅与赵丹。三是人才梯队建设持续强化。年内完成4106名青少年运动员确认注册工作,组织参加自治区青少年锦标赛及冠军赛,获147金153银202铜,共502枚奖牌,为备战自治区“十六运”奠定人才基础。裁判队伍建设同步加强,人才引进一名现代五项国际级健将教练员,组织推荐优秀裁判员268人次参与高级别培训和承担赛事执裁工作,为赛事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专业支撑。
(三)青少年体育筑基未来,赛事育人成果丰硕
青少年赛事体系不断完善。围绕夯实青少年体育基础、选拔后备人才的目标,联合市教育局举办覆盖广、水平高的市级青少年(中小学生)锦标赛、对抗赛和系列赛等举办第四届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U15小组赛、青少年冰雪运动会等大型赛事,其中自治区第二届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规模达4000人,逐步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青少年赛事体系。体教融合实践持续深化。“篮球进校园”活动在工大、附中等学校深入开展,线上线下参与热度持续高涨。“冠军进校园”活动中,速滑运动员韩梅走进土默特中学和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等学校,以榜样力量传递体育精神。特别是2025年有其中,
(四)赛事经济效能凸显
赛事体系向品牌矩阵升级。全年举办各级各类赛事活动2000余场次。其中,亚足联女子五人制足球亚洲杯举办期间,累计吸引5.04万人次参与,带动各领域消费约1.06亿元;2025呼和浩特马拉松共吸引来自全国各地2.5万名跑者参与,带动直接经济效益约4亿元;“蒙超联赛”呼和浩特队获得冠军,赛事共吸引12万球迷观赛,带动直接消费约2.4亿元,间接消费达7.34亿元。全民赛事向“体育+”融合迈进。推动赛事活动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赛罕区大黑河龙舟赛以传统节庆端午节为引擎,激活大黑河沿岸生态经济价值转化;玉泉区舞龙舞狮争霸赛在塞上老街旅游休闲街区举办,吸引大量游客驻足观赏;清水河县老牛湾黄河大峡谷100公里越野赛主线赛道贯穿老牛湾黄河大峡谷核心区;武川县高山景观骑行廊道骑游活动,体验生态骑行乐趣,助力赛事“流量”变“留量”。夜间活力体彩销售安全平稳助力公益服务。2025年体育彩票销售额累计达10.23亿元,其中大乐透同比增长 6.4%,即开型彩票同比增长7.86%。通过体育彩票销售,全市累计代缴个人偶然所得税706.42万元,切实体现体育彩票“来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发行宗旨。
(五)安全责任压紧压实,长效机制健全完善
始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扣“三管三必须”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围绕体育场馆的用水、用电、用气、消防及防汛等关键环节,采用自查与专家核查相结合方式,累计对局属场馆开展9轮全覆盖排查,对全市429家社会体育场馆进行抽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均做到立行立改,持续筑牢体育领域安全防线。
(六)宣传矩阵全面发力,赛事声量持续扩大
2025年,我市初步构建起以“呼和浩特体育”公众号、官网、视频号,“青城体育”小程序及抖音号为核心的五大宣传矩阵。通过赛事预热、直播、采访等多元形式,精准覆盖不同群体,形成“赛事+传播+互动”的良性循环。全年体育赛事获央视等中央媒体报道280余次,各级媒体总报道量约2200次,全媒体总曝光量突破20亿次,有效提升了赛事影响力与城市体育品牌知名度。
以上2025年的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自身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一是体育场馆等基础设施亟待升级,部分场馆建成较早、功能单一,供给水平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存在差距。二是体旅文商农融合机制尚未健全,在政策协同、资源整合与联动引流方面的一体化推进不足,配套产业未成规模,消费转化效能有限。三是体育专业复合型人才较为匮乏,尤其在专业教练、赛事运营、融合业态等领域,现有的人才培养与留存机制缺乏足够吸引力。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部门 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22683.6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1334.35万元,增长 99.87%,变动原因:一是2024年追加在职人员工资、社保经费及住房公 积金等;二是各单位2024年度增加项目,财政追加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678.61万元,下降 22.75%。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22683.6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2683.6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6678.61万元,下降 22.75%,变动原因:有人员退休,调动,追减相应人员经费。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22683.6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2683.6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6678.61万元,下降22.75%,变动原因:有人员退休,调动,追减相应人员经费。
2.结余分配 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不存在结余分配事项。
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不存在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部门 2025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2683.6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7278.83万元,占 76.1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404.84万元,占 23.8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部门2025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2683.6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5298.11万元,占 23.36%;
项目支出 17385.56万元,占 76.64%;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部门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22683.6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1334.35万元,增长 99.87%,变动原因:一是2025年追加在职人员工资、社保经费及住房公 积金等;二是各单位2025年度增加项目,财政追加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678.61万元,下降 22.75%,变动原因:有人员退休,调动,追减相应人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部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7278.83万元。与年初预算 10349.94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66.9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 5.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5.00万元。其中:
1.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信访费用。
(二)教育支出(类)
教育支出(类)决算数为2398.83 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398.83万元。
其中:
1.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4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普通高中教育资金增加。
2.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232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普通初中教育资金增加。
3.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3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其他普通初中教育资金增加。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决算数为13476.8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7453.86万元。其中:
1.体育(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303.29万元,支出决算39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3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在职人员基本支出。
2.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年初预算551.52万元,支出决算119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经费调整。
3.体育(款)体育竞赛(项)。年初预算551.52万元,支出决算119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经费调整。
4.体育(款)群众体育(项)。年初预算324万元,支出决算39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内追加全民健身项目经费。
5.体育(款)体育场馆(项)。年初预算4425.32万元,支出决算551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内追加体育场馆项目经费。
6.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年初预算308.82万元,支出决算543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9.4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经费调整。
7.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29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追加项目增加。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757.9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5.4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60.48万元,支出决算5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经费调整。
2.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252.92万元,支出决算26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5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经费调整。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77.24万元,支出决算28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经费调整。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38.62万元,支出决算15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5年度追加职业年金费用。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款)抚恤金(项)。年初预算 3.24 万元,支出决算8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内追加死亡抚恤补助。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327.92 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26.58 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54.66万元,支出决算23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公积金基数变动。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99.84万元,支出决算8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经费调整。
(六)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学技术支出决算数为142.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140.00万元。其中:
1、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年初预算2.00 万元,支出决算14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科学技术经费。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17.19 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0.69 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11.84万元,支出决算1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经费正常调整,医疗保险基数变动。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100.73万元,支出决算10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经费正常调整,医疗保险基数变动。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4.52万元,支出决算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
(八)其他支出(类)
其他支出(类)决算数为0.00 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52.47 万元。其中:
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 52.4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工程建设项目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部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5298.1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5070.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01.30万元、津贴补贴498.35万元、奖金14.21万元、绩效工资657.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2.3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5.2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3.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34万元、住房公积金239.8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71.20万元、退休费315.87万元、抚恤金88.79万元、生活补助16.61万元。
(二)公用经费 228.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64万元、邮电费0.41万元、取暖费118.30万元、差旅费8.84万元、福利费46.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部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11980.7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4.39万元。主要包括:奖金3.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94万元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5790.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81万元、水费150.63万元、电费550.46、邮电费30.04万元、取暖费506.22万元、物业管理费506.22万元、差旅费48.39万元、维修(护)费524.30万元、专用材料费213.80万元、专用燃料费0.02、劳务费14.68万元、委托业务费2,079.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12万元等。
(三)资本性支出 5478.19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5,478.1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4.0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09.4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4,284.79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6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89.30万元等。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7.89万元。
抚恤金3.24万元、奖励金20.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13万元、医疗费补助13.10万元、助学金381.42万元。
(五)对企业补助140.00万元。
费用补贴140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部门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无此项内容。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部门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 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无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无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无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无此项内容。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此项内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无此项内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部门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5404.8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586.96万元,下降 39.89%,变动原因:上级下达体彩公益金项目较上年减少。其中: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类)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386.68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中心维修和评审。
(二)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54.38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工程欠款。
(三)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4963.7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下达的体彩公益金安排的项目。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部门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部门 2025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228.0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92万元,增长 0.41%,变动原因:本年度机构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44.83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5.20万元,增长 13.12%,变动原因:本年度机构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部门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9472.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194.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994.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6283.7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8897.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7170.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7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部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2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21 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7 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部门2025年度在决算中反映7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17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24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呼和浩特市天骄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98分。全年预算数为55.5万元,执行数为55.4万元,完成预算的99.8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5年该项目资金用于支付呼和浩特市天骄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工程款,通过该项目实施确保体育公园各功能区域(运动场地、健身器械、照明/排水系统等)质保期内稳定运行,符合工程质量标准,提升各单位在质保金审批、质量问题处理等工作中的协作效率。
2、亚洲大洋洲软式曲棍球“青年杯”公开赛暨第三届“亚洲大洋洲软式曲棍球精英赛”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80万元,执行数为1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5年开展了“亚洲大洋洲软式曲棍球青年杯”男子精英赛赛,通过项目开展加快呼和浩特市体育、旅游融合发展,推动体育、旅游深度合作,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加强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同时,普及和推广软式曲棍球项目,选拔和培养优秀青少年竞体育人才,带动体育与文化、旅游、教育融合发展,提升我市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3.全国中学生网球联赛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8分。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4.29万元,完成预算的97.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5年举办了2025中国中学生网球联赛第三站(CTJ-A4),促进了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发挥了赛事综合效益,进一步促进体教融合,体育与文旅、商务融合。
4.青训中心(足球)项目自评综述:组建优秀教练员团队,选报优秀运动员培养培训构建足球青训体系,为持续推动我市三大球运动项目乃至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我单位已组建优秀教练员团队,选报优秀运动员培养培训构建足球青训体系,为持续推动我市三大球运动项目乃至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5.2025中蒙俄国际青少年冰球邀请赛项目自评综述:推动冰球文化体育交流、加强青少年冰球运动员人才培养。 进一步提升体育场馆服务质量,保障大型体育赛事顺利开展。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马拉松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8.9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马拉松作为一项历史悠久的长距离跑步赛事,其起源可追溯至古希腊时期的希波战争。公元前490年,雅典军队在马拉松平原击败波斯入侵军,士兵菲迪皮茨奉命从马拉松跑回雅典传递胜利消息,当他跑到雅典中央广场高呼“我们胜利了”后便力竭而亡。为纪念这一英雄壮举,1896年第一届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将马拉松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当时设定的距离为40公里200米,1924年国际田联正式将马拉松比赛距离确定为42公里195米,并沿用至今。
随着全球体育文化的普及与发展,马拉松赛事已从专业竞技项目逐渐演变为兼具竞技性与群众性的综合体育活动。20世纪后半叶,马拉松运动在欧美国家率先兴起群众参与热潮,赛事数量与参赛人数持续增长。进入21世纪,马拉松赛事凭借其对参与者体能极限的挑战、对城市文化的展示以及对全民健身理念的推动,成为全球范围内参与度最高的长距离跑步赛事之一。据世界田径联合会统计,
截至2023年,全球每年举办的马拉松及相关路跑赛事超过10000场,参赛人次突破千万,其中中国、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家是马拉松运动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
马拉松赛事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多重因素的驱动。从社会层面看,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升和生活方式的转变,长跑作为一种低成本、易开展的健身方式受到大众青睐;从城市发展角度,马拉松赛事能够有效提升城市知名度、拉动旅游消费、促进基础设施建设,成为城市品牌营销的重要载体;从产业角度,马拉松赛事带动了体育用品、赛事运营、培训服务、媒体转播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了规模庞大的体育经济产业链。此外,慈善公益元素的融入、赛事科技化水平的提升(如芯片计时、智能赛道管理、线上线下结合等)以及社交媒体传播的助力,进一步推动了马拉松运动的普及与创新。
近年来,马拉松赛事呈现出多样化发展趋势:除传统全程马拉松外,半程马拉松、10公里跑、迷你马拉松等不同距离的赛事满足了不同人群的参与需求;主题性马拉松(如山地马拉松、城市景观马拉松、慈善马拉松、彩色跑等)增强了赛事的趣味性和体验感;同时,专业竞技水平不断提高,男子全程马拉松世界纪录已突破2小时01分,女子纪录接近2小时15分,展现了人类对体能极限的持续挑战。马拉松赛事不仅是一项体育活动,更成为连接个人健康、城市发展与社会文化的重要纽带,在促进全民健身、推动体育产业发展、弘扬拼搏进取精神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呼和浩特市“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通过举办马拉松赛事,展现呼和浩特市的城市风貌、文化底蕴和民族特色,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体育、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为建设体育强市、健康呼和浩特贡献力量,基于此背景下,呼和浩特市足球运动与社会体育发展中心设立了马拉松项目。
(1)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为呼和浩特市足球运动与社会体育发展中心。
(2)主要内容
呼和浩特市足球运动与社会体育发展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内蒙古文旅集团正北方旅游景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商”)为本项目供应商,中标价为79.65万元。负责“2025呼和浩特马拉松赛”赛事总体策划、竞赛组织、宣传推广、人力保障、器材保障、后勤保障、报名保险、赛道场地布置、证件资料印制等工作。
(3)实施情况
2025呼和浩特马拉松赛作为当地重点体育赛事,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主办,呼和浩特市体育局、呼和浩特市足球运动与社会体育发展中心承办,内蒙古文旅集团正北方旅游景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执行,北京奥动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参与运营推广,赛事于2025年9月21日上午7:30在呼和浩特市小草公园正式开赛,赛事设置全程马拉松(42.195公里)、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欢乐跑(5公里)三个项目,总参赛规模25000人。
(4)实施时间
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及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呼和浩特市足球运动与社会体育发展中心马拉松项目实施期限为2025年9月21日。2025年9月21日(星期日)上午7:30,在呼和浩特市小草公园鸣枪开跑,赛事全程按计划顺利落地,各项目完赛环节均在当日完成。
(1)资金构成
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预算资金,根据预算批复文件,下达马拉松项目资金80万元。
(2)资金投入
马拉松项目预算金额为80万元,财政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实际拨付率为100%。
(3)资金使用
通过核查相关支付凭证,截至2025年12月底,马拉松项目项目资金全部支付到账,项目资金累计支出79.65万元。
通过举办马拉松赛事,展现呼和浩特市的城市风貌、文化底蕴和民族特色,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体育、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为建设体育强市、健康呼和浩特贡献力量。同时,借助赛事平台,传播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广大市民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
(1)赛前筹备阶段。完成组委会搭建及服务商落地,明确执行标准;达成25000人参赛报名目标,完成选手信息审核与物料制作,做好工作人员专业培训;按标准完成赛道规划布置、物资采购调配,落地补给、医疗等点位设置;制定并完善竞赛、安保、医疗等全套方案,完成多部门协同对接;启动全平台宣传预热,打造赛事品牌内容,提升赛事曝光度。
(2)赛中执行阶段。保障赛事7:30准时开跑,各项目流程衔接顺畅,选手完赛率达标;实现补给、医疗、计时等服务高效落地,突发情况快速响应;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保障现场秩序;完成赛事即时传播,融合城市文化开展特色活动,同步传播赛事与城市形象。
(3)赛后复盘阶段。完成成绩统计、证书上线,保障选手便捷查询下载,快速清理现场、恢复赛道;通过问卷、访谈收集反馈,统计满意度,整理传播数据评估效果;梳理赛事亮点与问题,完成全流程资料归档。
通过对项目绩效评价,了解和掌握马拉松项目项目决策、风险管理、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完善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后续项目资金投入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同时促使项目单位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并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为项目后续管理等提供决策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的范围为2025年度项目资金的投入、产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工作组根据财政部2020年印发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参考)》和《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2〕5号)、《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呼政办字〔2020〕77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2025年度马拉松项目的项目特点,制定了2025年度马拉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指标系统分为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同时结合马拉松项目的具体特点,加大资金使用在项目绩效中的权重,并通过三级指标对马拉松项目的产出和效益情况确定了各自的评分分值。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2025年度呼和浩特市足球运动与社会体育发展中心马拉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取书面核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本着选用坚持定量优先、简便有效的原则,确实不能以客观的量化指标评价的,可以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绩效情况予以评价,以提高绩效评价质量。根据绩效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我们将采用如下方法开展评价工作。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同行业项目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5)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分值标准和评价等级: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为确保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在工作实施之前需初步了解呼和浩特市足球运动与社会体育发展中心马拉松项目的有关基本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调查实施计划。
一是认真学习研究委托方要求的项目主要内容的含义、了解达到的目标;二是准备本次绩效评价和资金核查的资料清单,并要求有关单位提供;三是与被评价单位相关人员沟通,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基础资料的准备情况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为拟定具体计划和工作安排提供一手信息;四是修订完善绩效评价的工作底稿,有针对性地补充本项目专业工作底稿;编制详细的具体工作实施计划,明确工作进度、项目组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工作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分组安排;五是组织参加项目全体人员进行进场前专项培训,统一执业要求、时间进度,解读工作难点和重点及解决措施;六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对本项目前期情况了解,对此次评价工作从评价目的、内容、方法、组织、步骤等方面拟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并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人结合相关管理办法、政策内容和工作实际,在评价实施前对参与评价人员从评价目的、内容、范围、方法、指标体系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
评价工作组与项目的相关人员针对项目资金的使用、项目过程管理、完成情况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内容进行了解,并收集有关的项目证据材料。
(1)形成初步绩效评价意见和结论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资料分析的实际情况,并按照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对马拉松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打分定级,在此基础上形成项目评价的初步意见与结论。
(2)内部评审会研讨、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组织召开内部评审会,评价组工作人员对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汇总梳理,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人由此对项目立项、项目管理、项目效果等方面作出评价结论、提出意见并进行论证。根据内部评审会的评价结果和意见,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修正、补充与完善,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3)资料整理归档
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绩效评价工作组将绩效评价过程中所涉及的资料,主要有绩效评价报告正式版、指标体系电子版、项目资料清单及底稿等及时收集和整理,并归档备查。
(1)形成正式评价报告
绩效评价工作组在内部评审会及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评价报告进行再次修改,形成正式的绩效评价报告。
(2)征求意见
评价工作组将绩效评价报告初稿,报委托方审核,并征求意见,评价工作组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绩效评价报告。
(3)提交报告
评价工作组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组对马拉松项目绩效评价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进行评分;马拉松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4.98分,对应绩效级别为“优”。
按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通过数据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访谈及实地核查,对马拉松项目进行客观评价。
决策方面:该项目立项规范,绩效 目标和绩效指标基本明确。
过程方面:该项目组织管理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资金使用安排基本合理。
产出和效益方面:该项目的总体目标完成,通过项目实施,推动了城市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实现了体育赛事与公益事业的有机结合,项目实施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项目决策情况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三部分指标,满分共21分,项目单位最终得分19分。
本项目立项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呼和浩特市“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呼和浩特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立项依据充分。
呼和浩特市足球运动与社会体育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责有:旨在推动呼和浩特市地区足球运动普及发展、开展足球相关培训。组织承办国内外足球赛事活动,承接各级足球运动队训练、集训,组织开展青少年足球培训和训练活动,开展各组织间足球技战术和项目发展研讨论坛。足球软硬件设施设备和开发维护,挖掘和培养足球后备人才,组建和管理各年龄梯次足球队伍和专业足球队伍。负责体育总会的各项业务开展。
项目立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实施内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项目不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项目编报预算相关事宜经过会议研究,马拉松项目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编制了绩效目标录入项目库。项目的设立过程在筹备阶段、申请阶段、审批阶段和实施阶段均按照规定程序执行,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充分,项目程序合规。
马拉松项目总体目标为,“通过举办马拉松赛事,展现呼和浩特市的城市风貌、文化底蕴和民族特色,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体育、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为建设体育强市、健康呼和浩特贡献力量。同时,借助赛事平台,传播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广大市民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绩效目标与现阶段目标相符合,项目绩效目标中明确阐述了项目的实施目的,目标较为清晰明确。
项目绩效目标、产出及效果指标总体设定较为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和效益等方面对绩效目标进行了细化,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项目预算编制主要以基期水平为基础,采取增量预算的方法进行编制,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但未见预算编制科学论证相关资料,预算额度测算依据不充分,无法衡量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呼和浩特市足球运动与社会体育发展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资金分配合理。
|
指标 |
指标内容 |
分值 |
得分 |
|
项目立项(8分)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5 |
5 |
|
立项程序合规性 |
3 |
3 | |
|
绩效目标(7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4 |
4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3 | |
|
资金投入(6分)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4 |
2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2 |
2 | |
|
合计 |
21 |
19 | |
项目过程情况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部分指标,满分共19分,本项目得分17.98分。
项目在进行过程中所申请的资金均已到位,资金到位率100%。2025年度马拉松项目资金共计80万元。
项目实际支出79.65万元,项目总体预算执行率为99.56%。
评价工作组对项目资金支出进行核查,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使用的审核流程合规、审批付款手续齐全,但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不符情况,根据《2025呼和浩特马拉松赛赛事运营服务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条件,“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的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标金额的70%,人民币557,550元(大写:伍拾伍万柒仟伍佰伍拾元整);活动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中标金额的30%,人民币238,950元(大写:贰拾叁万捌仟玖佰伍拾元整)。”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年8月22日。经核查记账凭证,实际付款时间分别为2025年11月26日和2025年12月12日,项目付款不及时。
呼和浩特市足球运动与社会体育发展中心为项目承办单位,主要负责本次活动审批、总体策划、赛事推广等工作;负责活动期间的文件起草、下发,协调政府及各相关单位;负责对本次活动赛前、赛中、赛后的监督。内蒙古文旅集团正北方旅游景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服务商,由内蒙古文旅集团正北方旅游景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实施。内蒙古文旅集团正北方旅游景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制定《赛事活动竞赛规程》《马拉松筹备方案》《马拉松赛事组织规范》等,为赛事执行提供参考指度,保障活动顺利进行。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项目实施过程遵守《呼和浩特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实施,项目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制度执行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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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指标内容 |
分值 |
得分 |
|
资金管理(13分) |
资金到位率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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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 |
5 |
4.98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3 | |
|
组织实施(6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3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3 |
3 | |
|
合计 |
19 |
17.98 | |
项目产出情况包括数量、质量、时效和成本四部分指标,满分30分,最终得分30分。
服务商按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的规格参数提供相应服务,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本次比赛于2025年9月21日(星期日)上午7:30在呼和浩特市小草公园举办,选手分别来自七个国家(中国,蒙古,肯尼亚,日本,德国,美国,新加坡),中国大陆选手来自全国32个省份、直辖市或自治区,报名选手年龄最大72岁,最小一岁零三个月。其中参加马拉松全马(42.195公里)5000人,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12000人,欢乐跑(5公里)8000人,总参赛规模25000人完成项目预期目标。
本次竞赛规程严格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与技术规则2025》及世界田联最新修订内容、《中国田径协会路跑管理文件汇编》(2025版)执行。
参赛选手的参赛号码由组委会统一在赛前发放,组委会为所有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购买组织者责任险,比赛采用感应计时,感应计时芯片将在选手通过起点时开始计时。
本次竞赛在比赛路线上每1公里设有一块公里牌,折返、拐弯以及分道的路段均设有指示牌;每个比赛项目的终点前100米处设有提示牌和运动员分流指示牌,每个终点设有醒目标识。自5公里开始每隔2.5公里设置一个饮水饮料站,每两个饮水饮料站中间设置供水的饮水/用水站;每个饮用水站前100米处设有提示牌。在起点沿途(自5公里起每2.5公里)及终点设固定医疗点,在赛道沿途设立移动AED医疗救援服务。
赛事承办服务活动基本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实施,项目整体实施比较规范。
本指标考察项目实施周期是否与预期规划周期一致。经评价工作组核查,项目各项工作按工作计划时间完成,项目完成情况符合计划进度。
项目年初预算80万元,实际执行资金79.65万元,实际节约资金0.35万元,项目按照相关规定,项目实际成本未超出项目年初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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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指标内容 |
分值 |
得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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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数量 |
全马、半马马拉松完赛率 |
5 |
5 |
|
欢乐跑完赛率 |
4 |
4 | |
|
产出质量 |
赛道设施设备达标率 |
5 |
5 |
|
赛事服务保障点位达标数 |
4 |
4 | |
|
产出时效 |
赛事举办及时率 |
7 |
7 |
|
产出成本 |
成本节约率 |
5 |
5 |
|
合计 |
30 |
30 | |
项目效益情况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三部分指标,满分30分,最终得分28分。
社会效益方面,赛事以全民参与为核心定位,设置全马、半马、欢乐跑多档位项目,总参赛规模达25000人,参赛人群覆盖不同年龄、职业及地域,直接带动数万人参与专业体育锻炼;同时赛事通过线下举办、线上传播的双重形式,激发全市群众参与跑步、健走等体育活动的热情,推动群众从“被动观赛”向“主动参与”转变,切实通过赛事落地提升全民身体素质。
可持续影响方面,赛事全程围绕“健康呼和浩特”理念开展系列宣传,通过赛场氛围营造、媒体科普传播、线下互动体验等方式,向参赛选手及社会大众普及科学健身、运动防护、健康生活等知识;结合赛后问卷调查及社会反馈,92.86%的受访者认为赛事对提升全民健康意识影响“非常显著”,民众对健康生活方式的认知度、践行度显著提升,健康运动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浓厚,指标完成度达到考核标准。
满意度方面,通过对参赛人员进行满意度收集,由问卷调查结果统计分析可知整体满意度良好,参赛人员满意度达到100%。
|
指标 |
指标内容 |
分值 |
得分情况 |
|
社会效益 |
提升全民身体素质 |
10 |
9 |
|
可持续影响 |
增强民众健康意识 |
10 |
9 |
|
满意度 |
参赛人员满意度 |
10 |
10 |
|
合计 |
30 |
28 | |
赛事组织标准化:严格遵循中国田径协会及世界田联竞赛规则,从赛道布置、计时管理到医疗补给保障,均按专业赛事标准实施,设施设备达标率、服务保障点位达标,赛事专业性与规范性突出。
全民参与定位清晰:设置全马、半马、欢乐跑多档位参赛项目,覆盖不同年龄、地域人群,总参赛规模达25000人,充分契合全民健身理念,同时通过线上线下联动传播,扩大赛事参与度与影响力。
一是预算编制缺乏科学论证。项目预算编制仅以基期水平为基础采用增量预算法,未见科学论证相关资料,预算额度测算依据不充分,无法精准衡量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仅能保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基本匹配。二是项目付款未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约定2025年8月22日合同生效后7日内支付70%中标款、赛事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30%,但实际付款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和12月12日,付款严重滞后,违反合同付款条款,资金拨付时效不符合约定。
一是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严肃性与准确性。在预算管理过程中,项目加强内设机构的协调联动,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项目收支预测、项目内容变化等科学编制预算,应充分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翔实与细化项目预算各板块资金分配数额的具体支撑清单明细,明晰项目预算分配金额与分配事项间的需求因果关系。避免年度项目预算年度大幅结余以及追减,保证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与精细,确保预算资金的及时下达、使用,以及预算执行符合预期。二是完善资金支付管理,保障合同履约。建立合同付款节点预警与督办制度,财务部门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条件,提前梳理付款流程,设置付款提醒机制;加强项目执行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实时沟通,在赛事各阶段完成后及时提交验收资料,加快内部审批效率,确保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付款;将合同履约情况纳入项目内部考核,强化相关部门的履约意识,保障合作方合法权益。
本报告是评价机构根据项目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价,结合现场考察情况综合形成的。项目单位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负责。项目本报告的结论与意见是参考性的。
附件1:2025年度呼和浩特市足球运动与社会体育发展中心马拉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呼和浩特市足球运动与社会体育发展中心马拉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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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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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 (21分) |
项目 立项 (8分) |
立项依据充分性 (5分)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①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0~1.0分; |
|
立项程序规范性 (3分)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申请程序符合程度评分,0~1.5分; | ||
|
绩效 目标 (7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4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项目有绩效目标,0~1.0分; |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0~1.0分; | ||
|
资金 投入 (6分) |
预算编制科学性 (4分) |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①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0~1.0分; |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2分) |
项目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等情况。 |
①预算资金分配经过科学论证,0~1.0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相符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0~1.0分。 | ||
|
过程 (19分) |
资金 管理 (13) |
资金到位率(4分) |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到位资金×100 |
|
预算执行率(5分) |
项目预算资金的实际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4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0~1.0分; | ||
|
组织 实施 (6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3分) |
项目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0~1.5分;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0~1.5分。 |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3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0~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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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30分) |
产出 数量 (9分) |
全马、半马马拉松完赛率(5分) |
项目实际全马、半马马拉松完赛率是否达到目标值,用以反映和考核全马、半马马拉松完赛率。 |
全马、半马马拉松完赛率达到目标值,得5.0分,数量未达到目标值按比例扣减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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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跑完赛率(4分) |
项目实际欢乐跑完赛率是否达到目标值,用以反映和考核欢乐跑完赛率。 |
欢乐跑完赛率达到目标值,得4.0分,未达到目标值按比例扣减分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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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质量 (9分) |
赛道设施设备达标率(5分) |
考核赛道设施设备刻点情况。 |
①合格,得5.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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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服务保障点位达标数(4分) |
考核赛事服务保障点位达标数。 |
赛事服务保障点位数量符合相关规定,得4.0分,不符合规定的按比例扣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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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时效 (7分) |
赛事举办及时率(7分) |
考核赛事是否按时支付完成,用以反映和考核赛事举办及时率。 |
①及时,得0~7.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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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成本 (5分) |
成本节约率(5分) |
项目使用资金数与计划使用资金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建设的成本控制程度。 |
成本控制率(a)=〔(计划使用资金数-实际使用资金数)/计划使用资金数〕×100%。 ①a≥0,得5.0分; | |
|
效益(30分) |
社会效益(10分) |
提升全民身体素质(10分) |
用以反映和考核提升全民身体素质提升程度。 |
根据提升全民身体素质提升程度权衡评分(0~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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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10分) |
增强民众健康意识(10分) |
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增强民众健康意识的长期影响程度。 |
根据项目增强民众健康意识的长期影响程度权衡评分(0~10.0分)。 | |
|
受益群体 (10分) |
参赛人员满意度(10分) |
参赛人员对项目的满意程度。 |
参赛人员满意度(a)=(调查问卷实际得分/调查问卷设定分值)×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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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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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项目绩效指标体系打分情况表
呼和浩特市足球运动与社会体育发展中心马拉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打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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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得分 |
|
决策 (21分) |
项目 立项 (8分) |
立项依据充分性 (5分)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①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0~1.0分; |
5 |
|
立项程序规范性 (3分)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申请程序符合程度评分,0~1.5分; |
3 | ||
|
绩效 目标 (7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4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项目有绩效目标,0~1.0分; |
4 |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0~1.0分; |
3 | ||
|
资金 投入 (6分) |
预算编制科学性 (4分) |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①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0~1.0分; |
2 |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2分) |
项目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等情况。 |
①预算资金分配经过科学论证,0~1.0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相符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0~1.0分。 |
2 | ||
|
过程 (19分) |
资金 管理 (13) |
资金到位率(4分) |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到位资金×100 |
4 |
|
预算执行率(5分) |
项目预算资金的实际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4.98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4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0~1.0分; |
3 | ||
|
组织 实施 (6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3分) |
项目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0~1.5分;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0~1.5分。 |
3 |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3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0~1.0分; |
3 | ||
|
产出 (30分) |
产出 数量 (9分) |
全马、半马马拉松完赛率(5分) |
项目实际全马、半马马拉松完赛率是否达到目标值,用以反映和考核全马、半马马拉松完赛率。 |
全马、半马马拉松完赛率达到目标值,得5.0分,数量未达到目标值按比例扣减分值。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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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跑完赛率(4分) |
项目实际欢乐跑完赛率是否达到目标值,用以反映和考核欢乐跑完赛率。 |
欢乐跑完赛率达到目标值,得4.0分,未达到目标值按比例扣减分值。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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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质量 (9分) |
赛道设施设备达标率(5分) |
考核赛道设施设备刻点情况。 |
①合格,得5.0分; |
5 | |
|
赛事服务保障点位达标数(4分) |
考核赛事服务保障点位达标数。 |
赛事服务保障点位数量符合相关规定,得4.0分,不符合规定的按比例扣分。 |
4 | ||
|
产出 时效 (7分) |
赛事举办及时率(7分) |
考核赛事是否按时支付完成,用以反映和考核赛事举办及时率。 |
①及时,得0~7.0分; |
7 | |
|
产出 成本 (5分) |
成本节约率(5分) |
项目使用资金数与计划使用资金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建设的成本控制程度。 |
成本控制率(a)=〔(计划使用资金数-实际使用资金数)/计划使用资金数〕×100%。 ①a≥0,得5.0分;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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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30分) |
社会效益(10分) |
提升全民身体素质(10分) |
用以反映和考核提升全民身体素质提升程度。 |
根据提升全民身体素质提升程度权衡评分(0~10.0分)。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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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10分) |
增强民众健康意识(10分) |
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增强民众健康意识的长期影响程度。 |
根据项目增强民众健康意识的长期影响程度权衡评分(0~10.0分)。 |
9 | |
|
受益群体 (10分) |
参赛人员满意度(10分) |
参赛人员对项目的满意程度。 |
参赛人员满意度(a)=(调查问卷实际得分/调查问卷设定分值)×10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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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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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98 | |
(四)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我单位严格落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绩效管理制度规范化、核心绩效指标体系标准化建设,结合本单位日常运转特点,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构建权责清晰和程序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格局。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嘉琦 联系电话:0471-3318013
见附件。
GK1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