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 通用标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呼市体育局信息管理制度

来源: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10-04-22 01:17 浏览次数:0
字体:[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试   行)

 

      

第一条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局系统各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强化整体意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将文件资料管理、会议管理和宣传工作统一纳入信息工作管理范畴。

第二条  信息管理工作贯穿局系统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其内容包括局机关和各事业单位党务、政务各项工作有关信息的报送和办理。

  

信息报送工作

第三条  建立局系统信息管理网络,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的上传下达以及办理过程的全程督查。

第四条  各事业单位要成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牵头,制定信息工作制度;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要求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

第五条  工作信息要确保及时、真实、准确、高效。

 

信息办理程序

  第六条  信息联络员填写《呼市体育局信息表》(见附表),事业单位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局办公室;科室由科长签字,报局办公室。

第七条  局办公室根据信息的性质和内容,确定进入文件资料管理程序、会议管理程序或宣传工作程序。

第八条  文件资料管理程序按照《呼市体育局文件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  由局办公室初步确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和范围,报请局领导批示,并做好会议组织工作。

第十条  由局办公室初步确定宣传形式、范围和内容,报请局领导批示,与相关科室或单位协调,组织开展宣传。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2005910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  根据本制度制订局系统信息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列入各科室、单位职能职责考核范围。

 


               呼市体育局信息表            №:

 

科室/单位:

意向:□议事类  □ □ □??????

主题/内容:(可另附纸)

 

 

 

 

 

 

信息员:                         

科室/单位领导意见:

 

拟办意见:

局领导批示:

 

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