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
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二级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 87号,以下简称《办法》),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 2018)14号)有关部署要求,现将我市贯彻落实《办法》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
2018年7月10日
附件: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